(一)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信訪工作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和中央、省、市關于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; 負責本系統、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。
(二)研究制定涉及信訪工作的政策性文件,組織開展信訪問題排查化解、風險評估,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建議。
(三)綜合協調、指導、考核全區信訪工作,督促檢查各鄉鎮(街道)、區級部門(單位)信訪工作。
(四)負責匯集分析社情民意,綜合研判信訪事項,向區委、區政府反映信訪群眾提出的重要建議、意見和問題。
(五)負責處理區內外群眾、境外人士、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區委、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和網上留言,接待群眾來訪。
(六)負責按照“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”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原則,向鄉鎮(街道)和區級部門(單位)交辦、轉送信訪事項,檢查督促信訪事項的辦理。
(七)負責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、區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。
(八)負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、職業健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。
(九)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主辦單位: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:各鎮(街道)、區級各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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